第56屆柏林電影節的閉幕影片是1973年上映的西部片《比利小子》(Pat Garrett And Billy The Kid)的特別版。《比利小子》講述的是在1881年的新墨西哥,一個名叫派特·加勒特(Pat Garrett)的人被被委任為警長,追捕自己從前好友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的故事。比利小子是美國歷史上的傳奇罪犯,真名為威廉·邦尼(William Bonney),他年輕時四處流浪,最擅長的就是拔槍射擊,據說他從拔槍到射擊只要0.3秒。比利小子曾經謀殺了21個人,最后為派特·加勒特所擊殺。 本片導演山姆·佩金法是赫赫有名的美國動作電影大師,為暴力美學的開山鼻祖,發明了用慢鏡頭、圣歌包裝血腥射殺場面的技巧,后來香港著名導演吳宇森的電影就充滿了對他的模仿。除《比利小子》外,薩姆·派金帕的代表作還有《午后槍聲》(Ride The High Country 1962)、《日落黃沙》(The Wild Bunch 1969)、和喜劇片《牛郎血淚美人恩》等等。著名歌手鮑勃·迪倫不僅在影片中出演了角色,并為本片演唱了主題曲。 關于"比利小子" 喜歡看西部片的朋友肯定聽過比利小子的名字。根據資料,以他為題材的電影數量在所有的美國歷史人物中排第二位,僅次于林肯總統。在電影里,他有時被描寫成除暴安良的英雄,有時是冷血的殺手。那么,讓我們來看看BILLY THE KID在歷史上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1859-1861年期間,威廉.邦尼(比利小子的真名,得名“比利小子”是因為他的個子小)出生于新墨西哥州的林肯鎮。他的槍很準快很,按一般說法,就是個快槍手。據說他14歲時就殺了第一個人,此后的幾年間,他因為共殺了二十幾個人而被通緝。1881年7月14 日,傍晚時分在林肯鎮,被警長派特.加勒特(Pat Garrett)所射殺(也有一種說法是被警長放走了,不過可信度不高)。當時BILLY只有十九或二十歲。 1878年發生在新墨西哥領地內的"林肯縣戰爭",是美國西部開發時期一次非常重要的牧區戰爭.它的爆發不是偶然的,有著深刻的政治和經濟原因.這次長達5個月的流血沖突,是圣菲集團支持下的墨菲派與競爭對手麥克斯溫-滕斯托爾派爭奪對林肯縣經濟和政治控制權的必然結果.戰爭結局實質上是一種政治分贓,確保了墨菲家族在林肯縣的壟斷地位."比利小子"在這場流血沖突中只不過是麥克斯溫-滕斯托爾派雇用的一名槍手,但在后來的許多傳說中,他卻成了"林肯縣戰爭"的主角.一個多世紀以來,關于"比利小子"的歷史著作、小說、電影、歌曲和傳說不計其數."圣徒比利"取代了"魔鬼比利","林肯縣戰爭"卻被人淡忘了,即或有人偶爾記得它,也是從"比利小子"的出場背景中得知的,"林肯縣戰爭"的真相則完全被"比利小子"的傳說湮沒或扭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