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16 歲的辛托婭·蒂尼斯·布朗因謀殺了一名見色起意而搭載她的 43 歲男子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被逮捕。她以成人的身份接受審判,并被判處終身監禁,辛托婭的命運似乎已成定局。這部電影展示了一個孩子內心的復雜情緒,她是自己親生家庭三代暴力侵害婦女的產物。2019 年,在經歷了近 10 年的法律質疑后,州長比爾·哈斯拉姆批準了她的赦免請求。他是在國家針對青少年量刑法律的立法發生緩慢轉變,并看到她的成熟、接受教育過程和服刑時良好行為的證據之后,才做出這一決定。該劇由丹尼爾·H·伯曼執導。梅甘·E·查奧擔任剪輯和制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