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黃河邊上的大王莊發生了一件大事:到廣東打工的王百順在當地打官司贏得了二十多萬元的工傷賠償。消息傳到鎮法庭張法官的耳朵里時,老張正在集市上抓小豬崽子。聽說王百鳳、王百順姐弟倆在廣東贏了官司,還獲得二十多萬元的工傷賠償,老張也趕了回來,擠在電視機前看個究竟。 沒幾天功夫,百鳳帶著半身癱瘓的弟弟百順,和支付完醫療費、償還完欠款后剩下的十二萬塊錢,踏著沒腳的積雪回到了家。盡管兄弟半身殘疾,但手上有十二萬塊錢的賠償款,百鳳還是樂呵呵地忙著過年。然而,百鳳的這種樂呵隨著鎮上出現一個叫馮昆侖的外地人而被凍僵在臉上。 馮昆侖是百鳳、百順姐弟倆在廣東打贏官司的辯護律師。按照代理前的協議規定,馮昆侖應該獲得勝訴后訴訟標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四萬塊錢的代理費,可誰想百鳳姐弟倆拿了錢掉頭就跑。為此,馮昆侖把百鳳告上了法庭。別看老張是個法官,但他打心眼里不愿意鄉親們打...